1.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支持天津院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
发标日期:2024年11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根据天津院运输项目生产需求,需服务单位提供全国范围内普通货物的运输服务,运输服务分为:长途运输、短途运输和相关配货运输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 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根据天津院运输项目生产需求,需服务单位提供全国范围内普通货物的运输服务,运输服务分为:长途运输、短途运输和相关配货运输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普通货运)。 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货物运输服务验收业绩,且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涵盖:服务验收报告或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及订单完工验收材料,且年度协议累计结算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车辆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5台自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其中至少1辆为行驶证登记核定载质量3吨及以下轻型货车(3吨及以下轻型货车包括微型卡车、厢式货车,栏板货车、皮卡车),所提供有效的车辆资料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产权证》或《车辆道路运输证》,(如涉及牵引车定义如下:一个牵引头加一个挂车为一台车或一个牵引头加一个槽罐为一台车或一个牵引头加一个托板为一台车)。 5、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5名有效驾驶员资料,驾驶员资料应包括:车辆驾驶证和投标人与驾驶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至少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 人员资料要求如下: ①驾驶员驾龄5年(周年)以上。 ②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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