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皮秒激光精细刻蚀机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皮秒激光精细刻蚀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747
2.2 招标项目名称:皮秒激光精细刻蚀机。
2.3 数量:1台。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5交货期:供货周期不超过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必须完整,且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有一个具备五轴工作台且可实现三维加工、皮秒级或飞秒级激光设备的已完成验收的销售业绩。注:需提供附有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提供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已完成验收承诺(承诺函自拟)等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投标人负面清单(提供盖公章的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书面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
3.5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即使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做否决投标或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对响应条款应承担履约责任,若中标签约后无法按合同履约,将纳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被招标人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负面清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