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已由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东林草〔2024〕39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东市乐都区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总规模19064亩。合同估算价:1171.398万元。工期:建设期180天,抚育管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2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8:李家乡山庄村、和尔茨村等1386亩,合同估算价:92.81772万元;(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2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16日0:00时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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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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