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航运中心办公楼目视化服务
1.2采购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100%落实,本项目估算金额20万元。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将通州湾航运中心楼顶外发光字“通州湾航运中心”更换为“蓝海新材料公司”,同时在航运中心楼西侧顶部加“宝石花+中国石油”Logo。同时要对原“通州湾航运中心”七个字的支架主钢结构进行必要加固,保证安全。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服务地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航运中心办公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 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④至谈判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①—③项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谈判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④项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谈判小组进行复核)。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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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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