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SDSS
3、项目概述:招标内容为淄博市分公司触摸屏设备、租赁智能外呼机器人项目,触摸屏12台,其中75寸10台,86寸2台。租赁20路智能外呼机器人用于网点外呼服务,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分为2个包兼投兼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
项目总预算28.006万元,各标段预算如下
|
标段 |
招标内容 |
需求数量(台/路) |
单价(元/套) |
合计金额(万元) |
|
1 |
75寸触摸屏 |
10 |
12450 |
15.206 |
|
86寸触摸屏 |
2 |
13780 |
||
|
2 |
智能外呼机器人 |
20 |
6400 |
12.8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各标段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1:淄博市分公司触摸屏设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截图),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淄博市分公司租赁智能外呼机器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截图),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有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及软件评测机构登记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关报告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产品有成熟应用案例(须提供已完全履行的合同复印件),已具备与邮政总行CRM、省公司营销客管系统、智能电话营销系统接口通信,数据交互的能力;(须自行与相关方协调对接)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