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制氧、供氧等系统设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请登录)
4、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3194872.73元(含暂列金:257597.38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3194872.73元(含暂列金:257597.38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o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o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成以及提供相关售后配套服务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
o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o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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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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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江永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制氧、供氧等系统设备项目 |
1 批 |
详见采购需求 |
3194872.73元(含暂列金:257597.38元)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o专门面向:o中小企业 o小微企业 o监狱企业 o福利性单位。
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拟投的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且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