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GZRF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480,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480,000.00元
6.采购内容:采购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用地手续报批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为: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准备、流程指导、审批协调及后续跟踪等全过程。
7.服务期限:120工作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本项目参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3〕2号)文件执行,即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以下②③④⑤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供应商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⑥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 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型企业或小微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针对预留部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