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煤国际2024年第九批设备(经坊)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分矿井需采购若干设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经坊电缆吊挂拖移装置
需购置电缆吊挂拖移装置3套;
002 第二标段:经坊乳化液自动配比给液装置
需购置乳化液自动配比给液装置1套;
003 第三标段:经坊主通风机电动机
需对南北翼风井的主通风机配套电机进行购置;
004 第四标段:经坊35kV变电站老旧开关改造
需对经坊35kV变电站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
005第五标段:经坊井下照明综保及低压开关
更换现有照明综保、新增部分磁力启动器和风机双电源开关;
006 第六标段:经坊自卸车更换
需对两辆自卸车进行更换;
每个标段具体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2交货地点:各标段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3交 货 期:各标段交货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4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 30%;设备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正常运行满90日,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为设备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 365天,期满后,若无质量纠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第一、二、三、四标段:供应商应为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授权书;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如涉及);防爆电气设备需提供防爆合格证(如涉及);
第五标段:供应商接受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响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授权书;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配套设备相关“MA”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明及图纸;
第六标段:供应商应为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响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 00至2024年11月20日18:0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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