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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岳龙镇小田庄村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红薯种植建设育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1200********01 项目名称: 宁河区岳龙镇小田庄村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红薯种植建设育秧棚项目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包号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第 1 包 宁河区岳龙镇小田庄村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红薯种植建设育秧棚项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2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 2 年 或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供应商须提供 202 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 202 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 5 )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6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正项目经理: 1 名,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 ( 8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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