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8,012.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3,667.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3,667.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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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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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生态修复治理 |
1(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3,667.89 |
1,803,667.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合同包2(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4,345.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4,34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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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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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建筑工程 |
生态修复治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4,345.02 |
1,054,345.0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响应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响应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丹凤县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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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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