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丹凤县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6,99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6,99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6,99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丹凤县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6,995.00 | 2,016,99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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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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