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泉州市烟草公司泉港分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二次)
1.2项目编号:074
1.3采购标的
泉州市烟草公司泉港分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二次),购买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现场安装调试),每个充电桩60kw,两个充电头。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招标人通知20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26号指定位置。
1.4最高限价:9万元
1.5投标保证金:0.1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1.3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4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前下载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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