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预算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标为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产品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具体申报发行品种由发行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并在注册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承销费率(年化率)不超过2.00‰/年。
发行期限: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需求确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金融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并盖章);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对于某一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之间出现上述情形的除外)。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未提供,则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无需提供),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1~4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09:00至11月20日下午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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