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2024年中国联通抚顺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标包一购置病案智能质控系统1套、事前事中编码辅助与预分组系统1套、综合分析系统1套、医保控费及飞检系统1套、集成服务。标包二购置下一代防火墙4套、堡垒机1套、日志审计1套、终端威胁防御系统1套、终端威胁防御系统服务器1套、虚拟机服务器1套、交换机1套、系统集成服务。预算金额:197万元(不含税),222.071万元(含税)。交付期:标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上线实施安装系统并交付使用。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上线实施安装系统并交付使用。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交付地点:抚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1.2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标包一:预算金额121.7万元(不含税);137.332万元(含税)。标包二:预算金额75.3万元(不含税);84.739万元(含税)。1.3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21.7万元(不含税);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75.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票(须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标包1: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核心产品(医保控费及飞检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标包2: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核心产品(下一代防火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16)同一招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1招标范围:2024年中国联通抚顺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标包一购置病案智能质控系统1套、事前事中编码辅助与预分组系统1套、综合分析系统1套、医保控费及飞检系统1套、集成服务。标包二购置下一代防火墙4套、堡垒机1套、日志审计1套、终端威胁防御系统1套、终端威胁防御系统服务器1套、虚拟机服务器1套、交换机1套、系统集成服务。预算金额:197万元(不含税),222.071万元(含税)。交付期:标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上线实施安装系统并交付使用。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上线实施安装系统并交付使用。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交付地点:抚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1.2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标包一:预算金额121.7万元(不含税);137.332万元(含税)。标包二:预算金额75.3万元(不含税);84.739万元(含税)。1.3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21.7万元(不含税);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75.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票(须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标包1: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核心产品(医保控费及飞检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标包2: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投标核心产品(下一代防火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16)同一招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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