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项目新建与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 污水处理厂 ),项目业主为天津市王庆坨工贸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项目新建与改造工程项目部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 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 运管 〔 20 21 〕 27 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项目新建与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新建王庆坨第三污水处理厂 1座,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天。主要包括进水泵房、加药间、鼓风机房等;对王庆坨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提升调节池、初淀池、MBR系统等,改造后处理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的相关要求;新建污水支管、雨水支管及相应的检查井、路面修复等 。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 注册资金 500 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标书时间: 20 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 24 年 11 月 19 日 。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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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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