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
项目名称:仓田消防站二次装修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42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1.42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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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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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仓田消防站二次装修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3914212.00 |
3914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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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担任同类职务(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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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