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项目概况:沥青路面,道路起于大沙坝路,止于田房路段道路,全长2255.62m,道路红线宽6.0m,双向2车道。对现有道路路面局部加宽。路灯采用太阳能路灯,单侧布置在道路外侧,间距20米;采用半截光型常规道路照明灯具,灯源采用LED灯,共设置127盏。
2.4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99.45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及工程资料归档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项目地点:新平县扬武镇田房矿。
2.7计划工期:5个月。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4.4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4.5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4.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至2023年)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7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7.2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7.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4.7.4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承诺。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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