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 202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拟选择两家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主要车型包括轿车(BJ80、帕萨特、丰田陆巡、吉利帝豪、勇士等)、旅行车(依维柯、福特全顺、阁瑞斯金杯等)、大巴车(宇通、金龙、安凯等) |
河南省郑州市 |
1年 |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项目预算: 50万 。
最高限价: 50万 ;
本项目投标单位6-8家则选取2家供应商,投标单位9家及以上则选取3家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 。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