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牵引车和洒水车(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牵引车和洒水车(第二次招标)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牵引车和洒水车(第二次招标)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电子税务登记网上截图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四项证明任选一项即可。
3)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以招标平台自动查询并显示的结果为准)。
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须上传承诺函)。
6)流通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牵引车和洒水车(第二次招标)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牵引车和洒水车(第二次招标)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电子税务登记网上截图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四项证明任选一项即可。
3)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以招标平台自动查询并显示的结果为准)。
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须上传承诺函)。
6)流通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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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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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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