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攀钢集团总医院与十九冶医院信息系统融合项目采购
1.2项目编号:070
1.3招标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攀钢集团总医院与十九冶医院信息系统融合项目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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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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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攀钢集团总医院与十九冶医院信息系统融合项目采购 |
1 |
批 |
380.00 |
万元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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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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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广电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中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截图,报告下载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时间之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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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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