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0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苏州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施工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全长约2.21km,共包含吴韵路站~苏州北站区间(盾构井~苏州北站)和苏州北站~数字金融城站区间(盾构井~苏州北站)两个区间(含两座盾构井)。(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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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 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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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114800100 |
苏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苏州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施工标 |
1、苏州北站西盾构井 (含)~苏州北站(不含) 区间、苏州北站(不含)~ 苏州北站东盾构井(含)区 间共2区间土建施工(含联 络通道、管片、盾构井综合接地),不含国铁代建部分 2、交通疏解及前期工程。 |
43500 |
/ |
88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担任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项目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两层及以上车站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此业绩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工程;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口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的认定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则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各方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它明确事项:
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2、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
3、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完成企业信息、业绩和奖项(如有)等材料的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资格预审及投标工作。请投标人尽早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及有限数量制评审中所涉及的类似业绩和奖项(如有)录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有限数量制: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9-13家时,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3家时,则采用“评分排名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13名入围(并列同时入围)。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14 00:00至2024-11-19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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