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5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200亩。三洞溪水库正常蓄水位677.5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69万立方米,校核洪水679.77米,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县城供水人口18.65万.人,属于IV等小(1)型水库工程。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8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45个月(13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实际需求,完成现状场地范围内所需的地形、地物详细测量、地质勘察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包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设计及施工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应具备的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应具备的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设计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2)勘察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勘察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注: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施工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同时应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扫描件(或复印件)。。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22:00至2024-11-22 23:59获取招标文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发改审批〔2024〕20号、屏水许可〔202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5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200亩。三洞溪水库正常蓄水位677.5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69万立方米,校核洪水679.77米,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县城供水人口18.65万.人,属于IV等小(1)型水库工程。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8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45个月(13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实际需求,完成现状场地范围内所需的地形、地物详细测量、地质勘察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包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设计及施工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应具备的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应具备的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设计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2)勘察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勘察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注: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施工业绩,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同时应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扫描件(或复印件)。。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22:00至2024-11-22 23:59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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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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