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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级直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1-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阳市市级直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叁佰贰拾肆元整(¥195324.00元)

最高限价:壹拾玖万伍仟叁佰贰拾肆元整(¥195324.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贵阳市市级直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三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09:00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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