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及学生公寓无线网络建设子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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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及学生公寓无线网络建设子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戏剧###路校区及学****网络建设子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0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戏剧###路校区及学****网络建设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戏剧###路校区及学****网络建设子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交货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和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在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网站及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3)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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