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环保专业实践教学楼安全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781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3781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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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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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环保专业实践教学楼安全整改项目(监理) |
4.378105 |
1项 |
1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程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方须对现场签证、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公司发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甲方为加快进度和现场文明而签发的指令等的实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 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协助使用方制定保修计划 、质量缺陷的原因分析 、维修方案审核 、维修工作的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磋商。
(3)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4至2024-11-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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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