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德市2024年低速车充电桩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德市2024年低速车充电桩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德市2024年低速车充电桩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项目编号:SCMX-HBCDBX-241014)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防止意外触电事故发生,现对漏电保护器、接地缺失的低速车充电桩开展整治工作。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引电侧漏电保护器、设备侧漏电保护器、接地、电表箱等设备(含安装、辅材)共计4项。本项目预计采购含税总金额19.8033万元(税率13%),税率以实际应答为准。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63A漏电保护器(引电侧) | 1000 | 个 | 58 | 13% | 58000 | 65540 |
2 | 32A漏电保护器(引电侧、设备侧) | 1000 | 个 | 46 | 13% | 46000 | 51980 |
3 | 接地 | 1800 | 个 | 25 | 13% | 45000 | 50850 |
4 | 电表箱 | 750 | 个 | 35 | 13% | 26250 | 29662.5 |
合计 | 175250 | 198032.5 |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折扣报价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最高限报折扣为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德市2024年低速车充电桩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2.2交货期: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的30个自然日内全部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参选人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参选人自2021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至少一份同类(漏电保护器销售或漏电保护器安装)业绩。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承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漏电保护器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参选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应答产品(63A漏电保护器及32A漏电保护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应答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应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应答的,其应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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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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