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数控园区污水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GT2
1.3招标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数控园区污水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项目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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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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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数控园区污水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项目 | 950000.00 | 元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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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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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服务或者水污染治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环境、质量、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同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系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对进入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目录或有涉诉风险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工业污水处理站运营且有两项每天1000吨以上的污水运维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项(乳化液处理工程业绩,业绩工艺同时具有微电解及芬顿等技术)(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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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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