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HNZB
2、采购项目名称: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根据项目现场情况,进行勘测,编制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4)服务地点:信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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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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