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算金额(元):¥565,762.66元,最高限价为¥565,762.66元×(1-20%)=¥452,610.13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每次)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2,359.45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