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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净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65060.00㎡(约合 97.59 亩),拟建建筑面积 80945.0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7559.07㎡;地下建筑面积13885.95㎡;建设内容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栋,地上主体4层、病房楼1栋,地上9层,框架结构、连廊:框架结构,主要连接门急诊医技楼和住院楼、综合办公楼:1栋,地上5层,框架结构、感染疾病楼:1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发热门诊:1栋,地上2层,框架结构、配电房:1栋,地上1层,砖混结构、门卫:4 栋,均为地上1层,砖混结构、锅炉房:1栋,地上1层,砖混结构、氧气站:1栋,地上1层,砖混结构、垃圾中转站:1栋,地上1层,砖混结构、地下建筑,地下1层、主要作为地下车库、污水处理站及设备用房(战时兼做人防地下室),室外配套工程:配套修建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区内道路硬化、广场铺装、绿化以及水、电、通讯等配套管网铺设。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29日开始,2024年04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11月25日开始,2025年2月28日完成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总工期为95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净化工程合作施工招标,共分为1 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HXSFGS-YY-招字(2024)-009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合作工程名称

招标单元

施工范围

主要施工内容

备注

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净化工程施工

第一单元

南湖医院建设项目净化图纸范围内:病房楼1#楼、病房楼2#楼、门诊楼、医技楼除净化区域的轻钢龙骨隔墙、水电、动力氧气以外所有净化区域工作内容。

施工内容:

1、土建部分:包含净化区域范围内除轻钢龙骨隔墙外的一切装饰装修内容。

2、1#病房楼及医技楼净化区域内的工艺水管道、管道支架、管道保温、管道吹扫、清洗及压力试验、管道阀门等供应安装及调试等;

3、暖通工程:包含空调的供水设备、管道、阀门等供应、安装、调试及压力试验等;管道穿墙打洞及堵洞;预留穿墙及穿楼楼板套管维修等;管道支架安装、除锈及刷油;管道保温、保护层等;包含与空调水有关但未明确的以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送排风机、空调室内外机、新风机、风管、风阀、风口等供应、安装及调试等;包含但不限于风管穿墙及楼板各种打洞、堵洞等;风管系统调试、风管支架除锈刷油;风机基础制作及安装等:

4、弱电工程:包含综合布线、门禁及监控系统的所有工作内容;

5、以及施工中所产生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现场签证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净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企业近3年(2021年10月23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净化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净化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3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4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进入工程局集团“红黑名单”红名单单位并在通知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辉县市南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6日,每日 8:30-17:30,(请登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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