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MR-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官寨乡官寨中学综合楼、光彩楼、励志楼、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B********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3章 磋商须知********基础报价 ********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在合同期###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 2 第7章 合同条款(参考) 原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 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全部内容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告附件处《磋商文件》) 3 第3章 磋商须知********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4 第3章 磋商须知********结算方法 ********实际施工工程量与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一致的,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增减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1-价格优惠比例)”。价格优惠比例=【(最高限价-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成交价】/最高限价×100%。 ********供应商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费率,如结算时国家或贵州省有文件调整的,执行文件调整规定。 ********工程结算由成交供应商编制。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告附件处《磋商文件》此条款标黄部分。) 5 第3章 磋商须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如有),3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如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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