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额土建工程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额土建工程框架采购项目
2.2工程服务范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技改、扩建、新建小额工程、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小额土建工程(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不包含)以下)。项目总预算约为1500万元(含材料费)(含税)。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各选择1家施工承包商。两个标段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1)01标段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额土建工程框架采购项目01标段华塑大道以东
01标段项目编号:24A
01标段项目工程服务范围:华塑大道以东氯碱分公司(乙炔装置除外)、盐业分公司、机械动力厂、三氯氢硅项目以及华塑大道以东公共区域等界区内的单项工程概算费用在100万元(不包含)以下的土建工程。
(2)02标段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额土建工程框架采购项目02标段华塑大道以西
02标段项目编号:24A
02标段项目工程服务范围:华塑大道以西电石分公司、热电分公司、水泥分公司、PBAT项目、氯碱分公司乙炔装置以及华塑大道以西公共区域等界区内的单项工程概算费用在100万元(不包含)以下的土建工程。
2.4履约时间(两标段相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最高投标限价(两标段相同):税前总价下浮不低于13%(不包含)(材料乙供,利旧除外)。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两标段相同)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中包含)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施工费用和项目经理信息,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9:00时-17: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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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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