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泉山区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5.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采购包3: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泉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泉山区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 个月(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5.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采购包3: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泉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泉山区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 个月(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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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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