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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绿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1-1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绿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绿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施工服务,包括树木、草坪的栽植,原有树木的砍伐及外运等内容。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成活期:成活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间提供必要的养护服务。

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开发东区电信公司院内。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成交1名成交供应商。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

1

桧柏树

株高3米,落地冠

元/株

800

2

五角枫

胸径12-13cm

元/株

3000

3

白蜡

胸径12-13cm

元/株

1400

4

复叶槭

胸径10-12cm

元/株

1600

5

紫叶稠李

地径7-8cm

元/株

800

6

红宝石海棠

地径7-8cm

元/株

800

7

独杆榆叶梅

地径7-8cm

元/株

1600

8

高杆金叶榆球

地径5-6cm

元/株

800

9

金银木

株高2.0-2.2m

元/株

600

10

紫丁香

株高1.5-1.8m

元/株

400

11

水蜡篱

修剪后高度0.7m,49株/平方米

元/株

220

12

冷季型草坪

 

元/平方米

100

13

树木

砍伐及外运

元/株

3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备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中任一人,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余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任命文件)。

2.1.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具备绿化施工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为框架协议须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至少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订单或结算证明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

2.1.5供应商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如下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员1名。

(3)施工人员4名。

资格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面、人像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须包含证书有效期页),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人员。

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国徽面、人像面)扫描件。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2024年4月份至响应截至日期任意连续两个月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须至少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任意一种)复印件;若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需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相关证明(双方盖章)复印件。

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一旦发现存在兼职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近两年(自2022年11月2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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