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未督先改”整改项目-公司各厂-采选厂地坪及周边剪力墙加高、动力厂北区变电站地面配套整改项目,招标人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拟对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未督先改”整改项目-公司各厂-采选厂地坪及周边剪力墙加高、动力厂北区变电站地面配套整改,包括但不限于:
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未督先改”整改项目-公司各厂-采选厂地坪及周边剪力墙加高:挖地面土方及拆除原有混凝土清理外运,重新捣置混凝土地面,原有剪力墙加高等。
动力厂北区变电站地面配套整改:新建电缆沟及排水沟、地面硬化、敷设水管、安装不锈钢大门、安装不锈钢防护栏、新建料石堡坎等。
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中标人应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见招标人通知;
2.4 建设地点: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行,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2年。
2.7 计价方式: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资质及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经营良好且无亏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一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
3.5 人员要求:
3.5.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且保证上述资质在项目完工前持续有效;
3.5.2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5.3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2024年 11 月 13 日至2024年 11 月 18 日 11:00 止(见招标公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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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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