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单在项目部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单。材料供应完毕后,经项目物资主办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携带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及原始单据到项目部物资部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方可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尾款。乙方根据物资部提供的结算单开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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