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推煤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41025221、SXMTZB2401H-154(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推煤机(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41025221、SXMTZB2401H-154(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推煤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推煤机: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推煤机 | 260hp | 台 | 1 | 排矸队日常生产需要 (配套充电桩) |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或按采购方指定日期,由供方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输至赵庄煤业设备库或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推煤机,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电动推煤机设备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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