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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 ###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取暖煤品种、数量、价格1. 品种:面煤(颗粒<3cm)       2. 数量:450吨     3. 最高限价:45万元★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全水分<15%;2.空气干燥基灰分<8%;3.空气干燥基挥发份>32%;4.固定碳≥55%;5.全硫<********%;6.低位发热量>5500kcal/kg;7.焦渣特征≤2以上参数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三·履约验收每次燃煤运到后,采购方从中标方提供货物中随机抽样并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测,检测后样品由采购方留存。检测合格后中标方可继续供货,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燃煤,同时要求中标方将所进不合格燃煤全部运走,更换合格的燃煤后再次进行检测,且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如出现一次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如出现两次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0%并终止采购合同)注:所有指标均满足★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视为检测合格,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检测不合格。★四·检斤方式 采购方指定地秤及人员且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双方共同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一次供货(暂定200吨),第一次供货检测结果合格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二次供货(货物全部送达,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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