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LTZJ-G2024-0003
项目名称:###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政策要求,推动公共机构管理工作,起到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本项目通过实施技术、管理专业化能源解决方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张家港公共机构能源系统改造,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逐步降低相关公共机构综合能耗。
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综合能源改造及服务。托管范围包括#****局、张家港国脉大厦、张家港财税大厦、###市#****局等26个办公区用能单位的综合能源托管服务。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调研,通过对###市公共机构的能效诊断与分析,对空调、照明、电梯等用电设备、用水设备及燃气系统等进行能源计量和设备节能改造,在不影响用能单位使用的情况下,降低综合能耗,促进可持续性能效提升。
本项目能源托管服务包含电、水、燃气能源托管及设备维保,进入托管期后,以中标的能源基准量结算,能源单价按实时的能源单价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节能改造总建设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不超过300个日历天,各用能单位单独验收完成后的次月1日进入托管期,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国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编号:JSZC-********-LTZJ-G2024-0003
项目名称:###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政策要求,推动公共机构管理工作,起到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本项目通过实施技术、管理专业化能源解决方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张家港公共机构能源系统改造,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逐步降低相关公共机构综合能耗。
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综合能源改造及服务。托管范围包括#****局、张家港国脉大厦、张家港财税大厦、###市#****局等26个办公区用能单位的综合能源托管服务。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调研,通过对###市公共机构的能效诊断与分析,对空调、照明、电梯等用电设备、用水设备及燃气系统等进行能源计量和设备节能改造,在不影响用能单位使用的情况下,降低综合能耗,促进可持续性能效提升。
本项目能源托管服务包含电、水、燃气能源托管及设备维保,进入托管期后,以中标的能源基准量结算,能源单价按实时的能源单价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节能改造总建设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不超过300个日历天,各用能单位单独验收完成后的次月1日进入托管期,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国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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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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