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4-G1-********-YNHC-0076 项目名称###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1包:口腔CT及配套移动铅房1套2包:腹腔镜系统1套、高频电刀1台、医用电动气压止血仪1台、无影灯1台、可视喉镜1台。3包: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1台、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动态血压仪4台、动态血压心电图一体机2台、双通道注射泵5台、心电监护仪8台。4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流水线1套、动脉血气分析仪1台、余氯检测仪1台、过敏原检测仪1台、真菌镜检仪及配套显示设备1套、牙椅及配套设备1套。5包:公共卫生智能体检终端1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式完毕。 标段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式完毕。 标段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式完毕。 标段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式完毕。 标段5: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式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4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县医共体总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采购项目(5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 本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属于医疗器械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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