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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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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洛采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495,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49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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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5.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摸清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支持我市精准科学开展减污降碳工作,现开展洛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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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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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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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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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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