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已经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及满足业务发展,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024年度滤波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室外900M抗干扰滤波器-四通道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室外900M抗干扰滤波器-四通道 | 详见技术规范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机动车可达 | 签订合同后5日内到货。 |
本项目不含税暂估约为人民币180000元,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18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项目类型:货物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业绩:至少1个2021年10月1日至今干扰滤波器类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为20万以上(不含20万)。(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付款条件、有效的工程量清单。如提供框架合同的,以订单实施时间为准;除须提供上诉关键合同条款外,还须提供具体订单或发票或审计单等,未提供具体订单或发票或审计单等,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无法界定是单项合同或是框架合同的,以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产品资格要求:
2.7.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7.2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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