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殡仪馆、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2021】36号、苍发改【2021】93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3151.0万元10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苍梧县梨埠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Ⅳ类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175.40平方米。拟建1栋遗体处理、火化楼,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1栋悼念楼,建筑面积1374.97平方米;1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建筑面积1790.87平方米;1栋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802.81平方米;1栋公厕,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绿化面积8295平方米、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集散广场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气(含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平绿化工程、园建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海绵城市土建及安装工程、电动车充电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安防工程、场地硬化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新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及业务用房304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661.5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3078平方米、室内给排水、消防安全系统、安防系统、配电及动力照明工程、通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等。
本项目概算价:3151.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7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服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施工阶段包括: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071001001,标段(包)名称:苍梧县殡仪馆、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建筑工程类)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殡仪馆、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2021】36号、苍发改【2021】93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3151.0万元10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苍梧县梨埠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Ⅳ类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175.40平方米。拟建1栋遗体处理、火化楼,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1栋悼念楼,建筑面积1374.97平方米;1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建筑面积1790.87平方米;1栋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802.81平方米;1栋公厕,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绿化面积8295平方米、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集散广场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气(含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平绿化工程、园建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海绵城市土建及安装工程、电动车充电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安防工程、场地硬化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新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及业务用房304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661.5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3078平方米、室内给排水、消防安全系统、安防系统、配电及动力照明工程、通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等。
本项目概算价:3151.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7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服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施工阶段包括: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071001001,标段(包)名称:苍梧县殡仪馆、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建筑工程类)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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