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用于内蒙古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局****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门式起重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市海勃湾区境内,站址距###市区直线距离 8km,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总装机容量为 1200MW,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补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 1 门式起重机 MG10t-13m H=+********/-210M 1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一个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市海勃湾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价。本次竞标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 1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9、付款方式:设备运输到现场、调试合格、通过第三方检验并满足使用要求,买方验收合格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投标方提供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一票制)挂账,30 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挂账金额的 70%。设备完成试运行 30 日,无任何问题需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付挂账金额的 25%。预留挂账金额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若因工程建设方资金紧张导致买方支付困难时,卖方应给予一定的支持,但不得收取买方所欠款项的利息。 10、门式起重机的质量保证期 1 年,质量保证期自安装调试合格、通过第三方检验并满足使用要求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总成件,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总成件的质保期。无论何时若买方发现合同设备所用原材料、部件、设备是旧的或翻新的或存放一年以上的,投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并且向买方补偿这部分部件费用的 20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设备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1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设计及设备在工地现场的安装与调试、检测检验、试运行、现场验收、报检取证等相关工作,包括负责编制安装设备所需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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