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pp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坑医院可视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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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 |
单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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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字化脑电图仪 |
1 |
台 |
40000.00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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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婴儿培养箱 |
2 |
台 |
30000.00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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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普刀 |
1 |
台 |
20000.0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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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1 |
台 |
60000.00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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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视喉镜 |
1 |
台 |
50000.00 |
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用户通知可供货30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