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1.质量保修期为5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内分包单位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分包人分包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属于保修范围。分包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维修。分包人不在预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总包单位可以委托**修金中扣除1.按总包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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