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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厦站电力隧道及周边配套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衡厦站电力隧道及周边配套电力排管工程(政府采购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

·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连接台北中路及上海大街已建电力排管,排管位于上海大街南侧、湘潭路道路两侧(湘潭路—长江路十字路口路东南北两侧、长江路路南—湘潭路以东沿湘潭路向南187米、厦门大街路南—衡阳路和湘潭路之间路南、福州路西高压铁塔周围)绿化搬迁绿化总面积约 9542㎡。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市政工程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绿化工程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并保证绿化成活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人民币约884.741551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组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 号)执行,其中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如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须承诺至少预留工程总额45%以上由中小企业承担,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方式实施:投标人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招标活动,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5%,其中小微企 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70%;【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未进行承诺或承诺比例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 18:00至2024年11月19日 18: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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