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东魁河岸畔风貌提升工程-龙舟基地提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
1.招标条件
龙港市东魁河岸畔风貌提升工程-龙舟基地提升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2022]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龙港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招标人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港市东魁河岸畔风貌提升工程-龙舟基地提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魁河两岸风貌提升工程规划用地面积 69000 ㎡、建筑面积 43000 ㎡,主要包含龙舟展示馆、展示馆广场、栏杆、栈道的建设等。本项目工程概算5538万元,其中本次建安工程造价601.1914万元。
2.2招标范围:龙舟展示馆、展示馆广场、栏杆、栈道的建设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011914。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及“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6无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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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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