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选聘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该项目由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工作,经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选聘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竞谈范围:负责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日常采购类项目、服务机构选聘等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工作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5服务期限:2025-2026年度,合同一年一签。第1个年度内合同服务评价满足业主要求的可续签第2年度服务。1个年度内出现两次服务质量事故的及服务评价达不到业主要求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每1年度内如果招标代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另行选聘新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新的招标代理机构未到位或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招标事项未结束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合同及采购人要求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待新招标代理机构到位或正在进行的招标事项结束后方可终止服务。服务期满后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招标事项,招标代理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完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1个投资额不少于600万元(含600万元)或合同服务周期不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颁发有效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3)从事招标代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提供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4)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1个投资额不少于600万元(含600万元)或合同服务周期不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3.4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1)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5人;(2)具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颁发有效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不少于2人;(3)拟派本项目组的所有成员须是与谈判申请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1)履约情况: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信誉情况: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3)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以上内容谈判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7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8成交人在中标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9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和办事处投标。
3.10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