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中心化验室加热及辅助设备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化工中心化验室加热及辅助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段设备主要是仪器的分析加热及辅助设备。
2.2招标范围:真空干燥箱4台、电热恒温干燥箱5台、电热鼓风干燥箱5台、红外线烘箱2台、箱式电阻炉5台、马弗炉2台、加热电炉2台、不锈钢调温电热板5台、电热板10台、电加热套10台、低温恒温器3台、试管烘干器2台、数显恒温水浴锅5台、恒温水浴10台、带加热磁力搅拌器10台、超声波清洗器4台、冰箱1台、防爆冰箱3台、防爆冰柜3台、自动移液器10台、低速离心机3台、真空泵5台、温湿度计20台、电子温度计5台、秒表10台、坩埚6台、25孔消解器2台、超纯水仪(一级)2台、超纯水仪(二级)2台、洗瓶机2台。(详见询价文件材料清单)。
2.2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仓库。
2.3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2周货到广西石化现场。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供应商资源库中的成员,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不对产品8位品名做具体要求)。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截图,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任一所投标产品的国内供货业绩。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可隐去价格)、用户证明文件或技术协议部分内容。(此条款如与MR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此条款为准)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19时00分00秒至2024年 11月 18 日23时59分59秒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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